摩托车及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研讨会在津召开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1-18

( 2006年12月28日 )
摩托车及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研讨会在津召开
 
     2006年12月25日,摩托车及发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研讨会在天津召开。会议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摩托车部部长李大维主持,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等四家检测机构及国内四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的专家代表,共计16人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就《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产品》(CNCA­­—02C—024:2004)、《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发动机产品》(CNCA­­—02C—025:2004)的修订稿进行了讨论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李大维代表认监委领导发言,说明了此次认证实施规则修改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另根据国内摩托车行业发展的现状,在修订的《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产品》(CNCA­­—02C—024:200X)的适用范围中建议增加三轮汽车、ATV、电动摩托车产品,在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中建议增加2006年新修订的国标中的项目要求;在《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发动机产品》(CNCA­­—02C—025:200X)中建议增加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斜体字部分(“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殊要求”的相关内容),并在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中建议增加GB/T 20076-2006中的项目要求。
    会议最后指出,实施规则还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稿会在明年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