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本田胜诉力帆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1-18

世人关注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于
近年来,国外汽车和摩托车企业对国内自主品牌的专利诉讼一直此起彼伏,随着国内汽车和摩托车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外巨头开始把眼光盯上知识产权这一领域。前几年本田起诉力帆的HONDA商标与HONDA商标过于雷同涉嫌侵权,历经多年的拉锯战,终于以力帆更替商标收场。而在汽车领域,丰田起诉吉利美日商标,最终以丰田败诉收场,给了国内汽车企业某种心理暗示,对自主品牌汽车国内以保护为主。
囿于国内企业发展历史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局限性,作为后发国家的企业创新更多是在模仿和抄袭的基础上起步,而世界发明专利97%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国内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99%的企业缺乏专利,处在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最底层。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内企业跨越知识产权瓶颈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确立,汽车和摩托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日益增长,对外出口的能力也逐渐活跃,相对应的是知识产权纠纷和贸易摩擦也渐渐升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利用一切正式和非正式场合频频向我国施加压力,其中指责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一直是西方国家的统一论调。
自从2003年以来,日本本田公司就频繁向国内摩托车行业,汽车企业提起诉讼,除了对力帆HONDA商标诉讼之外,还对双环来宝SRV提出告诉。除了对力帆HONDA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没有认定双环对本田CRV外观专利侵权,认定本田CRV整车及前后保险杠外观专利“全部无效”,使双环逃过一劫。以及宝马对双环CEO,丰田对比亚迪f3指责的不了了之,都使自主企业披上了保护伞。
我国汽车从零部件到整车,从设计到生产,总体水平落后,学习,借鉴,模仿,甚至抄袭一直被认为是多快好省的捷径。伴随着我国加入WTO6年之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我国已经提前进入了涉及知识产权产权纠纷大爆发时期,我国汽车企业在出口或在国外建厂的企业已经遭受到国外知识产权的“伏击”。
在本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吴仪副总理宣布了276项措施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看作是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前奏。最初,我国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认定本田外观zl96305242.x的专利无效,而最后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日本本田享有该专利权,经过此次反复,由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本田胜诉。直接回应了吴仪副总理的讲话,打破了国内以往对汽车,摩托车外观侵权问题难以判决的市场潜规则。
既然本田摩托车可以突破外观专利的判决先例,也可以理所当然引申到汽车外观专利的判决。日本采取的是知识产权立国策略,本田可以胜诉,丰田也可以起诉,接着宝马和奔驰也会逐渐跟进,形成羊群效应只是时间问题。
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知识产权,考虑到国外舆论对中国汽车行业负面评论居多,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内汽车出口和销售。加入WTO多年之后,在国内部分企业逐渐摆脱模仿和抄袭的背景下,国家不可能始终为保护某些企业而得罪整个国际商业社会,中国希望以一个合格的国际公民立足世界舞台,加快知识产权的步伐只能越来越快。
中国汽车企业想真正与跨国公司平等竞争,一方面加快原创核心技术研发,另一方面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认识乃当务之急。对于某些仍然以模仿甚至抄袭为主的企业来说,早准备,早主动,毕竟原来的生存方式已经越来越没有空间了!
来源:中国摩托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