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城市“禁摩令”出台所受的影响(二)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1-18
( 2006年5月26日 )
30个城市“禁摩令”出台所受的影响(二)
王先生是一家摩托车维修中心的负责人,随着这些年摩托车市场的萎缩,两年前他决定将维修中心的经营重点转向经营摩托车配件的批发和零售,“以前营业额不错,但是自从去年有关禁摩令出台以后,营业额就每况愈下,现在一个月仅能维持在2000元左右了。”以河西区为例,据统计目前仍然维持正常经营与摩托车产业相关的企业(包括摩托车维修、摩托车配件经营和摩托车整车销售等)仅有303家;1995年到2000年间,随着天津市摩托车数量的上升,注册登记的企业增长445家,达到1167家;2000年到2006年间,随着天津市摩托车数量发展趋势平稳,登记注册的企业达到1339家,尽管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增长的幅度不大,增长率明显下降,而其中登记歇业的企业增加了265家,达到1036家。某维修部高先生说:“随着这些年来摩托车数量的下降,摩托车产业效益也在减少,我们这里以前有员工50人,现在仅剩下6个人了。从去年年底我们就已经不组织进货了,现在全是靠以前的库底勉强维持。”大城市为何要“禁摩”?——对话市交管局法制办负责人汪海波1992年开始首次限行记者:“禁摩令”的出台暗示了摩托车的结局:摩托车终将退出天津城市交通体系。摩托车数量最多是什么时候?天津第一次限摩是哪年?之后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办负责人汪海波(以下简称汪):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摩托车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新增加的一种交通出行工具,最多时占有机动车总数近二分之一。摩托车在天津首次限行是从1992年开始,之后市公安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行摩托车发展的措施,1994年起不再向社会发放允许在中环线以内行驶的津A牌照,一律只发津C牌照。1997年3月5日,对市内六区单位和居民都不再核发摩托车牌照(包括津C牌照),限制市内六区的单位和居民手里再拥有新的摩托车。2002年1月1日,天津市取消摩托车报废更新及损毁更新登记(包括不慎丢失),报废一辆少一辆,使用期满13年的不再予以更新,在此过程中公安局又陆续出台中环线以内包括围堤道、南京路、泰安道等31条道路的限行措施。通过上述措施有效限制了摩托车的交通出行状况,减少了数量,目前掌握还有约2万辆摩托车可以在市中心区内行驶,外环线以外的大约还有30万辆。记者:“禁摩”会涉及2万余名市民交通出行问题,如何转化这些交通问题?有人建议还是分步骤禁摩好,让摩托车主有时间调整应付。而市民购买摩托是经过许可的、合法的,禁摩后对车主生活会造成实际影响,这一点怎么解决?汪:“禁摩”确实会涉及这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基于这个问题,市公安局在立足于尽可能减少负面效应主导思想下,千方百计做好前期工作——把限行措施尽可能提前向社会公布,召开新闻发布会于2005年7月向社会发布限行消息,让车主尽早作出安排,提前选择其他出行方式,尽量减少自己财产的损失。三大理由支撑“禁摩”记者:随着城市的发展,摩托车对城市交通有哪些不利影响,给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主要有哪些?汪:一是通过效率低。与载客汽车相比,摩托车核载人数少,但行驶时所占道路面积却相当于一辆小型客车,导致运输效率和道路资源利用率降低。同时,摩托车属个体交通方式,广泛使用不利于优化出行结构,也不利于实现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相关政策。二是安全性能差。摩托车行驶速度快,车轮接触地面小,刹车时稳定性和安全性差,交通隐患较大,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天津2006年1月1日到4月25日,摩托车交通事故已造成50人死亡(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率20%),458人受伤,因摩托车一方或双方引发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0%。三是交通违法突出。在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中,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今年以来,仅市区就纠正处罚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人次。
不仅如此,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摩托车实行街头抢夺,对社会治安秩序构成威胁。天津正在加快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必须借鉴国外城市交通管理经验,适时采取必要措施,优化交通结构,提高出行质量,为天津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记者: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对于“禁摩”多数人是赞成的,但也有市民对于“禁摩”后能否解决目前天津交通问题,持保留态度。“禁摩”将给天津带来什么?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管理是不存在的,这2万余辆摩托车对城市的交通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天津市还承担2008年奥运会的部分比赛项目,另外,滨海新区已列入国家战略发展重点,交通对城市形象的好坏占很大的比重。而城市的交通发展在大多数国家都会经历一个逐步升级的发展过程,为此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全市利益,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这需要摩托车所有人来支持,而这种阵痛会随着整个格局的改观而受益。记者:进入“禁摩”期后如果部分人还照骑不误,交管部门将怎样处理?汪:进入禁摩时间后,禁行期限一到,对于还继续骑行在禁行城区内的摩托车,将根据有关法律处理。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公安交通部门可以根据本地道路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在交通流量过大,供需矛盾尖锐时,可以采取交通限行措施。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慎重记者:“禁摩”后,摩托车使用者替代工具,一些人认为将被电动自行车取代,您怎么看?汪: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应该超过15公里/小时,它的两轮着地面积更小,有部分人把限速装置取掉,目前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也在上升。据统计2006年1月1日到4月25日,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96人受伤。电动自行车目前是按非机动车管理,驾驶者必须年满16周岁,可不用考取机动车驾照,应登记打钢号。未来对超速行驶的要予以纠正,加大管理力度,比如对限速装置随意拆改的检查,在将来也要规范管理。现在它主要的一个技术瓶颈是电瓶续电技术,维修也不是很方便。当然,需要强调一点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如最高行驶时速要低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内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能按照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但目前一些超标的电动车在市场上也很常见,这些车辆无论从外观还是从设计时速等技术参数,都达到了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的标准,由于这些车辆根本不在国家机动车目录内,按照规定不能上牌照,不能上路行驶,因此提醒市民不要盲目购买,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替代摩托公交是首选记者:天津市公交车目前发展的状况如何?汪: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将开通快速公交线路,公交运营车辆将达到1.38万辆,公交日客运量达400万人次,公交分担率达34%。届时,天津市将形成以中心城区大型枢纽站为节点、80条骨干线为骨架的三纵加两条换乘的公交网络格局,覆盖市内六区,保证全市直线运达率75%以上。轨道交通建设全面铺开,如地铁一号线已建成并将于近日通车,地铁二三号线和天津站交通枢纽也已相继开工,至2010年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将达130公里。
来源:摩讯网200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