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宣贯会在重庆和天津成功召开

信息来源: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发布时间:2021-08-02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宣贯会分别于2021723日和727日在重庆和天津成功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监督处副处长薛岩、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工业品处朱海龙工程师、摩托车和部件技术专家组(TC12)组长/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主任刘欣、电动自行车技术专家组(TC27)组长/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摩托车部部长李大维,以及各地方市场监管委、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实验室和企业的代表。其中,重庆会议参会代表130余人,天津会议参会代表共200余人。受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委托,宣贯会由TC12专家组和TC27专家组联合主办,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承办。

两次会议是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CNCA-C11-02202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21)及认证机构实施细则进行的宣贯,由刘欣主任主持。刘欣主任指出宣贯会有助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全面了解新修订的实施规则及细则,对于认证机构、实验室和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薛岩副处长介绍了CCC认证制度改革情况、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实施情况以及两个新版实施规则管理层面的主要修订内容,使与会代表对于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现状、近期工作效果和未来工作重点有了深刻了解,有助于保障CCC认证制度行稳致远。

李大维部长介绍了两个新版实施规则技术层面修订情况,内容详尽,指导性强,便于与会代表把握新旧版本实施规则的差异,为两项实施规则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另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的技术专家分别介绍了实施细则修订情况、新旧版文件差异以及实施政策等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两次会议内容紧凑有序,加深了相关认证机构、实验室以及企业对于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认证实施规则和细则的系统认识和理解,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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