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宣贯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认监委TC12、TC27技术专家组发布时间:2021-07-05


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相关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

   认监委2021年第8公告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CNCA-C11-022021)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21,自202171日起实施。为方便相关企业、认证机构、实验室学习和执行新版规则,受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委托,TC12摩托车和部件技术专家组和TC27电动自行车技术专家组定于近期分别在重庆、无锡和天津召开宣贯会,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和地点

1.2021723日,重庆天来大酒店(重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7号);

2.2021727日,天津融侨假日酒店(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2号);

3.2021730日,无锡城中皇冠假日酒店(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18号)。

二、  会议内容:

1.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相关处室讲解CCC认证制度改革背景和新版规则修订情况;

2.  认监委TC12TC27技术专家组秘书处讲解新版规则技术内容修订情况;

3.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介绍实施细则修订情况;

4.  答疑。

 

三、  参会人员: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相关人员。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日期当天8:00-9:00报到,9:0012:0014:0017:00开会。

2.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请各参会代表于715日之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反馈至会务组联系人。

五、  联系人:

TC12摩托车和部件专家组:贺文杰 13752598961

TC27电动自行车技术专家组:李大维 13911043916  

会务组:李真 铁(天摩所)13803004272

胡    瑞(天摩所)13820394107    hu3005201268@163.com

 

 

附件:1.参会人员回执

2.酒店交通路线图


附件1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实施规则宣贯会会议回执

(会议地点:□重庆 □天津 □无锡)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每个单位参会代表不超过2人,请于715日前将会议回执反馈至会务组联系人,以便会议室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2

酒店交通路线图


重庆天来大酒店(重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7号)


天津融侨假日酒店(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2号)


无锡城中皇冠假日酒店(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