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宣贯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认监委TC12、TC27技术专家组发布时间:2021-07-05
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相关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
认监委2021年第8号公告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CNCA-C11-02:2021)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21),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为方便相关企业、认证机构、实验室学习和执行新版规则,受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委托,TC12摩托车和部件技术专家组和TC27电动自行车技术专家组定于近期分别在重庆、无锡和天津召开宣贯会,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和地点
1.2021年7月23日,重庆天来大酒店(重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7号);
2.2021年7月27日,天津融侨假日酒店(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2号);
3.2021年7月30日,无锡城中皇冠假日酒店(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18号)。
二、 会议内容:
1.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相关处室讲解CCC认证制度改革背景和新版规则修订情况;
2. 认监委TC12、TC27技术专家组秘书处讲解新版规则技术内容修订情况;
3.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介绍实施细则修订情况;
4. 答疑。
三、 参会人员: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相关人员。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日期当天8:00-9:00报到,9:00至12:00、14:00至17:00开会。
2.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请各参会代表于7月15日之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反馈至会务组联系人。
五、 联系人:
TC12摩托车和部件专家组:贺文杰 13752598961
TC27电动自行车技术专家组:李大维 13911043916
会务组:李真 铁(天摩所)13803004272
胡 瑞(天摩所)13820394107 hu3005201268@163.com
附件:1.参会人员回执
2.酒店交通路线图
附件1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实施规则宣贯会会议回执
(会议地点:□重庆 □天津 □无锡)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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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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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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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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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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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每个单位参会代表不超过2人,请于7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反馈至会务组联系人,以便会议室安排等相关工作。 |
附件2
酒店交通路线图
重庆天来大酒店(重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7号)
天津融侨假日酒店(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2号)
无锡城中皇冠假日酒店(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