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部分检验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19-01-31
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部分检验项目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依据《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现拟将调整《公告》产品准入部分检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3月1日起,将GB 34655-2017《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GB 34659-2017《汽车和挂车防飞溅系统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GB 26149-2017《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三项标准涉及的检验项目列入《公告》管理,企业申请产品准入时可依据上述标准提前开展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和备案参数填报要求见附件。
2、2019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其中“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项目检验依据为GB24155-2009,该标准修订并发布实施后,再进行补项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