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实施细则和检验规范研讨会简讯
信息来源: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发布时间:2018-08-10
2018年8月8日,电动自行车实施细则和检验规范研讨会在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王昆副主任、认证一处薛岩处长、朱海龙工程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认证机构代表、TC12电动自行车专业组成员共30余人参加。
研讨会上,认监委认证监管部王昆副主任希望电动自行车行业要把握好战略机遇和挑战,要有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关注市场监管,把信息化管理手段贯穿认证全过程,实现社会共治、合作共赢,并强调要牢记初心、不忘使命,提高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的权威性。
认监委认证监管部薛岩处长结合实施规则发布实施工作对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和企业分别提出要求,强调保障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是关键,不要过度关注“第一张证书”,要精益求精地把认证做好。
会上,获得授权的五家认证机构CQC、CCAP、SMQ、CTC、CCLC分别介绍了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并对与会专家们的关注点和疑问进行解释说明。TC12电动自行车专业组秘书贺文杰介绍电动自行车检验规范制修订情况,代表们对规范部分条款展开讨论,秘书处修改后将尽快对外发布执行。
通过本次会议,对认证机构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检验规范进行了充分地研究讨论,为规范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认证过程,统一各认证机构尺度和实验室对标准执行的一致性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