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标准检验规范研讨会在天津召开

信息来源: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发布时间:2018-07-13

2018年71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检验规范研讨会在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朱海龙、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主任(认监委TC12技术专家组组长)刘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摩托车部部长(认监委TC12技术专家组秘书)李大维、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副主任(认监委TC12技术专家组秘书)贺文杰、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总工王青,以及来自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等检测机构的近二十位技术专家。

会议由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主任刘欣主持,刘欣主任介绍了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检验规范制定的背景及制定原则。认监委认证监管部朱海龙关于电动自行车3C认证工作进行了主题发言,介绍了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背景、电动自行车产品现状、认监委在电动自行车产品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向3C认证管理转化的工作进展等内容。

研讨会期间,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贺文杰副主任组织与会专家对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标准检验规范进行了全面、深入地研究和分析确认,确定了检验规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标准检验规范内容涉及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等标准全部检验要求。该检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GB 17761-2018标准检验要求、统一了检验方法,对保证电动自行车产品3C认证指定实验室间产品检验的一致性具有重要作用,将有效促进电动自行车产品3C认证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