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时间:2012-04-1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第1号公告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