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相关事项说明
信息来源:机动车环保网发布时间:2016-09-02
问:近期工作计划? |
答:2016年9月 试运行轻型车和摩托车系统 2017年1月 试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系统 5、开始进行在产老车型的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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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信息公开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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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信息公开操作流程? |
答:流程图如下 |
问:监督工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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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 → |
监督性现场检查 |
答:VECC 技术工作: 资料性核查 → |
对系族划分和源机选择方案进行核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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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技术路线,确定监管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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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开责任主体? |
答:大气法的执法,针对在中国境内发生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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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信息公开平台账户的开户问题? |
答:开户的责任主体应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如果有代理者,应以责任主体的名义开展相关工作)。 |
问:信息公开平台账户保密问题? |
答:企业有责任保存好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 |
问:关于审核的问题? |
答:VECC对于企业公开信息进行的技术审核,结果仅用于环保监督,一般情况下不会反馈给企业。 |
问:车内空气标准? |
答:目前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暂不强制执行。 |
问:关于发动机信息公开的问题?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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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小批量产品耐久试验问题? |
答:所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全部要求。 |
问:在产车问题? |
答:依据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后,所有新生产的产品均应信息公开。 |
问:企业官网信息公开问题? |
答:信息公开是企业责任,企业有责任在自己的网站进行公开。 |
问:实施时间说明? |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