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办理摩托车类驾驶证及车辆注册登记的通告
信息来源: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时间:2016-07-22
为方便市区居民办理车驾管业务,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规定:
一、开放廊坊市区居民办理摩托车类驾驶证初领,增驾业务;
二、开放市区居民办理摩托车类注册登记、转入登记业务;
三、摩托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市区摩托车现行规定,对不按规定通行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