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传达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和《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等两项国家标准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时间:2016-03-07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昆婷2月24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和《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两项国家标准。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会议指出,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直面问题,切中要害,针对性、指导性强,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一次再动员,工作再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做好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勇于担当和主动作为的精神,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沉下身子抓落实,扎扎实实抓改革,持续不懈抓作风,以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坚决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和“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监测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是十分必要的。《实施计划》明确了2016年~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目标,并对健全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状况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与应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监测信息共享与发布,以及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与正在推进的垂管监测改革相结合,切实加强质控体系建设,强化监测信息的分析与共享,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和责任,确保实施计划的顺利施行,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会议决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经进一步修改后组织实施。
会议指出,中国作为摩托车生产大国,保有量和生产量巨大,在我国机动车污染源中占有一定比例。为促进排放控制技术进步,减少单车污染物排放,提高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会议经过讨论,原则通过《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会议决定,以上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吴晓青,纪检组长周英,副部长翟青,总工程师赵英民,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出席会议。
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