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摩托车行业的对比变化

信息来源:中汽协会摩托车分会发布时间:2015-04-08

       310,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将在2015410开始实施,同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版)废止。

      《目录》规定了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领域,其他属于允许类,是外商投资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除《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限制类项目需要核准外,其他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行备案管理,绝大多数由地方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进口设备免关税等优惠政策,西部地区的鼓励类项目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面将目录中与摩托车行业相关条目整理如下。对于有变化的地方,以红字列出《2011版目录原文》,供大家对比参考。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十六)金属制品业
  96. 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
  (十八)专用设备制造业
  142. 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
  (十九)汽车制造业
  206. 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
  (二十)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08. 达到中国摩托车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制造
  2011版原文: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摩托车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限于合资、合作)、达到中国摩托车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
  226. 游艇的设计与制造
  2011版原文:游艇的设计与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11. 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